终端形象支持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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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的终端形象是一个企业品牌定位的体现,也是品牌价值提升的必须手段,公司结合市场现状,特制定终端形象政策如下:
一、公司后期终端形象定位:专卖店、店中店、专卖区、专卖墙四大组合。
1.1专卖店、店中店:以纯家居产品专卖体验区设计为主,竞品展示区为辅。
1.2专卖区、专卖墙:以展柜、天花顶展示为主:(展柜5组自由组合:筒灯、天花灯、轨道灯1组;T5、灯带、球泡1组;浴霸2组;开关1组。
二、专卖店、店中店政策:
3.1、区域运营商确定区域内经销商专卖店或店中店装修,提供公司所需资料后(详见装修审批表),由公司VI设计进行设计,并严格按设计施工。
3.2、专卖店、店中店政策:
3.3、代商及经销商申请专卖店、店中店注意事项:
⑴.经销商申请专卖店、店中店,需填写广告申请表进行申请审批。(见附表1)
⑵.经销商的门头店招必须是名派照明,并且享有独家代理权。
⑶.经销商专卖店、店中店每月由公司品牌专员到店指导与考核(考核表见附表2)
备注:⑴.以上展柜上的样品都由客户自行承担;
⑵.以上展柜的运费都有客户自行承担;
三、专卖区、专卖墙政策:
1、展柜政策:
经销商:进货金额达5000元/组送展柜一组,以此类推;如经销商进货金额达不到标准,按每组展柜收取400元/组押金,直到进货金额达到5000元/组,给予返还展柜押金。展柜上样由经销商自行担,可与区域内运营商协商给予上样政策支持(如:打折上样等)。运营商:展柜公司按成本价对折收取400元/组费用。
2、天花灯政策:
经销商:1、按天花顶面积进行灯位补贴每平方按100元/㎡+50元/㎡执行,(100元/㎡为前期天花灯灯位补贴,50元/㎡为满一年且完成签订加盟协议年任务量灯位补贴。)
3、各区域内天花顶前期补贴由区域运营商给予核销:核销标准为
1、首批进货给予 15 %返还装修补贴,
2、余下款项按月度回款 8 %返还装修补贴;
3、在11个月内按回款比例未返还完装修补贴由经销商自行承担。(所有装修补贴均为以货抵现形式返还)
四、门招补贴政策:
1、门招报销需提供广告申请表,按名派统一VI形象制作。
2、发光字门头按1500元/个标准执行;彩钢板门头(铜字、水晶字、不锈钢字)按1000元/个标准执行;喷绘门头按每个300元/个标准执行。
3、以上报销均需提供(广告申请表及照片)确认后一次性挂账冲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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